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7  截至日期:2016-12-09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285

核心提示:根据穗开发改核〔2016〕5号文、穗开发改核〔2016〕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现对联和街黄

根据穗开发改核〔2016〕5号文、穗开发改核〔2016〕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现对联和街黄陂社区长安二期、龙伏截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联和街黄陂社区长安二期、龙伏截污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22612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2515088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联和街黄陂社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2442.27万元人民币。

五、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只分一个标段。

2、工程规模:本项目内容主要包含长安二期需实施治截污管网长度约2420米,需修复泵站1座,工程造价约1316.01万元;龙伏需实施治截污管网长度约1460米,需修复泵站2座,修复原有挂管约630米,工程造价约1126.26万元。

3、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代建单位取得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使用人使用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具体细则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自2011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代建或代业主或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代建或项目管理或监理或造价咨询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或工程咨询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招标代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发下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或由建设业主出具的其它证明等证明文件,企业业绩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应咨询管理服务的成果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投标人下属的法人独资企业的业绩可作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6、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状态,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1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事故;

9、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投标人须在网站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八、报名须知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 年12月9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从发布招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注:接受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及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申请人之公章。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须在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本项目由于时间紧迫,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工作已由招标人同步进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承接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工作。

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电话:020-8226126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瑞祥路1号四楼。

   十一、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