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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2  截至日期:2016-12-29  所在地区:广西/梧州市  浏览次数:37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市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岑发改字[2016]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市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岑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岑发改字[2016]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CXGSGKJ2016 
建设地点:岑溪市
建设规模:改扩建供水管道8.8千米。
合同估算价:945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定额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一期建设内容:甘冲小学、玉梧大道新兴路口、育才实验学校、南北大道延长线、沿江南路、沿江北路、木榔小学供水管段改扩建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含管材、阀门、附属材料等材料采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月 9日至2016年12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
发售人负责人:黄炎、彭博、胡格川,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9日10时,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R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岑溪市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岑溪市义洲大道68号
邮 编:543200
联系人:陈小明
电 话:13877455833
传 真: 0774-822382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大酒店综合楼五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钟 工
电 话:0771-2185256
传 真:0771-562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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