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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总承包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包发改审批字[2014]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总承包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包发改审批字[2014]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EPC项目总承包
(2)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
(3)招标范围: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中水管网建设EPC工程总承包。
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效果图、总平面图、工艺流程图、高程平面图、管道布置图、绿化平面图等)、建筑和安装、设备采购、安

装和调试、材料采购等所有内容,竣工验收和试运行正常,排水达标后交付使用。
(4)建设规模:污水提升泵站一座,D500-D800污水收集管线7500米,D600污水提升泵站配套管线5500米,D600中水管线10500米
(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3)计划工期: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其中达到通水条件日期2015年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总承包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设计甲级EPC项目总承包相应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一级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报名地址
4.1报名时间:2014年 4月 15日下午1:30-5:00(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1 营业执照;
5.2 资质证书;
5.3组织机构代码证;
5.4税务登记证;
5.5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6项目负责人相关执业资格证;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14日-2014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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