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15 截至日期:2017-01-06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浏览次数:227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RC-16-QQJSZX-SJ1.招标条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农[2015]151号关于乌拉特前旗节水增效项目总体建设方案(2014年
招标编号:RC-16-QQJSZX-SJ
1.招标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农[2015]151号关于乌拉特前旗节水增效项目总体建设方案(2014年—2018年)的批复,乌拉特前旗2017年节水增效建设项目按总体建设方案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并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水务局,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拉特前旗2017年节水增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2017年节水增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小佘太镇等11个镇、苏木、农牧场。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总面积为10万亩的乌拉特前旗2017年节水增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以及派驻施工现场服务的勘测设计代表组等相关技术服务全部工作;勘察设计内容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计量设施、田间输配水管网、田间灌溉设施、电力配套设施等。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等相关行业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图交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勘察设计能力。
3.2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6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水务局
地 址: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
联系人:赵旭红
电 话:0478-3217595 1390478285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联系人:郝凤凰
电 话:0478-5583119 15148891741
业主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郝凤凰
地址: 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邮编: 010020
电话: 0478-5583119
传真: 0478-5583119
电子邮件: nmrc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