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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29  截至日期:2017-01-18  所在地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顺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州水发[2016]97号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局以州水发[2016]97号文件批准建设,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字[2016]39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石堤镇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396万元。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90日历天;三标段为1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三 个标段;
一标段:石堤镇岩扎村、友谊联村集中供水(管网)工程,合理定价:1241671.00元
二标段:石堤镇岩扎村、友谊联村集中供水(水厂)工程,合理定价:723788.00元
三标段:石堤镇青龙村、毛土坪村联村工程,合理定价:156449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按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 12 月 29 日至2017年 1月 5 日,上午8:00时~11:3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在永顺县政务中心1217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 月 18  日9时30分,地点为永顺县政务中心4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8.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8.2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水利局
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5084331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楼A70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74343322
传        真:0743-8512277
邮        箱:HNCX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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