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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05  截至日期:2017-01-20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市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山县黄花新区白竹路、规划一路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批件文号山发改【2016】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山县黄花新区白竹路、规划一路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批件文号山发改【2016】25号、山改发【2016】128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兴山土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山县黄花新区白竹路、规划一路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道路、涵洞、市政管网(污水、雨水、给水、照明、强弱电管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决算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基本服务内容: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程,监督管理,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山县行政区域内。白竹路路长1.5千米,路幅宽24米,规划一路路长952.5米,路幅宽24米,设计时速为30公里。(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质量等级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最多不能超过两个(含两个)以上在监项目;衡阳市区外不能有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按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1名,监理员2名配备,除总监外,其他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6个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2016年7月-2016年12月)。
3.4.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4.2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3.4.3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所注明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4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更改拟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若拟任项目总监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向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并备案,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下午16时30分。
账户名称:衡山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衡山支行营业部
账    号:4300 1570 0640 5960 1601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9日(每日9:3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一起)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资格证书;
⑥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若可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的省外企业投标人,不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是否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⑦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原件;
⑧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⑨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以上①、②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协调指挥部,经招标代理公司经办人员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准备两套且加盖单位公章;
7.2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山县义安路365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581273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衡山县兴山土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75457336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6号(沐林美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57341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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