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1-16 截至日期:2017-01-18 所在地区:安徽/蚌埠市 浏览次数:338
核心提示:采购项目名称:中环线(凤安路-黄山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采购人名称: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皖C-2017-Z
采购项目名称:中环线(凤安路-黄山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采购人名称: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皖C-2017-ZF-GC-DD-009
采购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采购项目地点: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采购规模:本工程为中环线(凤安路-黄山大道)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总长约1884m,根据项目供水需求,干管管径采用DN400mm,管道穿越学苑路东侧排水涵时采用顶管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量
采购预算: 约147万元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
(3)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和 重大 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
(5)开标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注册地在蚌埠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供应商成交后,未经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擅自放弃成交资格的,记不良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凡已中标成交蚌埠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500 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采购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采购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中环线供水管道工程 项目投标保证金,中环线供水管道工程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因欠薪情况严重被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在限制期内不得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9、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的,按该条规定给予处罚。
联系人: 李保华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