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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17  截至日期:2017-02-26  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由第十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总投资为6253万元,招标人为第十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第十四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总投资为6253万元,招标人为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鼎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昆玉市)2016年保障性住房(龙禧苑、龙鼎苑、龙泰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2.2  建设地址:第十四师二二四团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龙鼎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外地企业需提供自治区或兵团进疆备案登记证明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小组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6日。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4057026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6日,在项目所在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4057026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昆炎       联系方式:151992360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璋、贾睿豪
电  话:0903-2037535  18999907401
传   真:0903-203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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