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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3  截至日期:2017-03-14  所在地区:甘肃/兰州市  浏览次数:45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火家湾(棚改)安置点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 兰经开经发【2014】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火家湾(棚改)安置点一期工程室外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经济发展局以 兰经开经发【2014】9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及争取省市补助资金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华春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纬三十路以北、经十五路以东、经二十七路以西。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及争取省市补助资金解决;
(4)本项目投资约:1700 万元。
(5)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 260241.03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96142.06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64098.97 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建筑面积 186879.47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104.76 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 3157.8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4098.97 平方米。
(6)计划总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4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 年 6 月 29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7)标段划分:施工 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1、园区大门工程
2、室外土方回填 3、室外地面铺装 4、园区道路、园区围墙 5、园区室外供热管网,给排
水管网、绿化给水、电气照明等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近三年(2014年 1 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合同价款不得低于 1500 万元,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3 年至 2015 年或 2014 年至 2016 年)良好的财务状况(以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具有近三年(2014 年 1 月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合同价款不得低于 1500 万元,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
定的。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 18:00 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18:00 获取网站:资源交易网网站 ,获取方法:见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5、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 C 证);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2)、报名结束后,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并将备案表编入文件第九章“ 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 2016】20 号文的要求);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验。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3 月 1 日 12:00 时之前,单独打印一份《甘肃省 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
注: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
旧版资质证书无效。
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
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5)、凡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全省重大项目须执行“一标两约三诺”工作的要
求,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行在资源交易网下载附件《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放在文件中提交,一份带至开标现场提交。)
6)、根据新城建发[2014]458 号文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
址一致的情况,按废标处理。
7)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
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无欠薪” 证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8)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 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 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 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 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7 年 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谈判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并决定是否参 与投标。

8.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兰州新区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兰州新区兰州地铁商务中心 7 楼
联系人:杨恒
联系电话:17789600655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8 号高新技术创业园内众创中心
联系人:郝慧慧
联系电话:13919027025
3、审核备案单位: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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