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7 截至日期:2017-03-20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292
核心提示:根据云发改投资[2016]6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空港大道(106国
根据云发改投资[2016]6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现对空港大道(106国道-白云五线)工程(第1标段)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空港大道(106国道-白云五线)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020-8617844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三、建设地点:南以空港大道一期为起点,上跨106国道、均禾大道、规划白云四线,交白云五线,终止于园夏村(起点~BK1+840路段)。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呈南北走向,南起空港大道一期,上跨106国道、均禾大道、规划白云四线,交白云五线,止于园夏村,线路全长373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6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规划双向8车道,近期按双向6车道实施。其中,白云四线节点近期实施互通主线的西半幅桥梁,按双向4车道实现空港大道南北直行连续交通;白云五线节点近期按平交口处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8277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764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项目编号: JG2017-1367 ;
2.2招标内容及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6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BK1+840路段,该路段包含约1.82km主线跨线桥(AK0+000~AK1+822.65),最大单跨跨度约70米,与106国道线位重合路段的旧路改造(CK0+000~CK1+067.338)及106国道以北至BK1+840两侧新建地面辅道(BK1+005.662~BK1+840),最大排水管管径2.6米。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3招标控制价:358014720.18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0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3月20日11时00分至2017年3月20日12时00分。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12时00分。
3、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4)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无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申请查询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包含单跨最大跨度46米或以上桥梁的市政公用工程(其中桥梁建设内容须包括桥梁基础及上部结构等桥梁主体结构施工,桥梁桥面装饰装修、桥梁路面刷黑、桥梁修缮、桥梁涂装、人行天桥及桥梁养护工程等均不属于类似工程业绩范围);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以下几项信息不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书面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③投标申请人声明。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617844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