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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2-27  截至日期:2017-02-20  所在地区:湖南/益阳市  浏览次数:40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10KV电缆通道埋管工程已由益发改投[2011]3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10KV电缆通道埋管工程已由益发改投[2011]3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10KV电缆通道埋管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东部新区内环路。
2.3  规    模:电缆管线护套管敷设、电缆井、环网柜基础、箱变基础等,投资为871.1591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查询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拾伍 万元,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 年3月20日09: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GC20170024(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5.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2月25日—2017年3月1 日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 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7.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4261828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本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0.7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鱼形山街道鱼形山水库旁
联 系 人:戴正球
电    话:18073775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28号太古城B座10楼
联 系 人:巢慧娟  
电    话:15080700643
邮    箱:QQ邮箱276284182
传    真:0737-443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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