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5-09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345
核心提示:龙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4]25号)核准建设,现对本工程勘
龙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及
配套管网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
[2014]25号)核准建设,现对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龙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勘察设计
3、项目预算:财政审核最高限价:547.76万元
4、项目地址:龙川县城
5、项目规模:龙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0万m3/d,配套管道总长约24公里。
6、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勘察(包括测量及物探)、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7、工期要求:
勘察周期要求:总平面图通过审批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设计周期要求:
1、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图通过审批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概算文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审定。
3、施工图预算编制阶段:施工图完成审查、审定后15个日历天内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报名参加投标
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设计和勘察资质的企业。
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给排水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一家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提交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复印件。
6、提供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4日(每天9:00~11:00, 14:30~17:00)。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16: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14日16:00 进行资格审查,16:30通报审查结果,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依时参加资格审查通报会并领取招标文件,迟到、未参加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弃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4日 15:00~15:3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4日15:30。
3、开标地点: 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张和现场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企业报名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联系招标人在2014年5月14日16:00之前到本项目现场进行考察,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业主盖章确认方可参加报名,勘察确认表格在业主处领取。如未达到要求的,拒绝报名。
3、在开标前,招标人到龙川县检察院统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刁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2、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8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