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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5-10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市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环资[2014]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环资[2014]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文件已报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西宾阳县黎塘污水处理工程(一期)
2.2工程地点:宾阳县黎塘镇
2.3建设规模:项目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配套总长度约33千米的污水管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总投资13969.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污水厂初步设计、管网初步设计(含初步和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服务。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携带下述资料购买: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设计负责人购买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2013年度)证明原件,当地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9日至2014年5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14 年529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5 29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整(如有变故另行通知),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开标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宾阳县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联系人:杨振国联系人:唐电生
联系电话:13237808638联系电话:0771-2023394 0771-2026101(传真)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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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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