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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2  截至日期:2017-03-07  所在地区:新疆/阿勒泰地区  浏览次数:28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第十师186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兴边、团结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第十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6]80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186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兴边、团结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第十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6]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师186团保障性安居工程兴边、团结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
2.3建设规模: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8000平方米;给水工程:团结小区总长1780米,给水井46座,消防栓7座,兴边小区总长859米,给水井37座,消防栓6座;排水工程:团结小区总长1780米,排水井75座,化粪池一座,兴边小区总长1134米,排水井41座;道路工程:团结小区道路全长1517.06米,兴边小区道路全长3100.69米;供热管网:团结小区DN150管总长3888米,DN75管总长1703米,供热井8座,兴边小区DN150总管长2995米,DN75管总长1332米,供热井7座;
2.4工程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招标;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持单位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新疆第十师北屯市昆仑街885号(馨苑小区正门西侧二楼)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
联系人:王孝莽        联系电话:139997951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联系人:林娜          联系电话:13779381207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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