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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06  截至日期:2017-03-10  所在地区:宁夏/固原市  浏览次数:31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彭阳县茹河街等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彭发改发【2017】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

1、招标条件 
彭阳县茹河街等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彭发改发【2017】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彭阳县茹河街等道路给排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城。 
2.3招标规模:改扩建茹河街等道路长9111米,铺设给水主管网6392米,雨水主管网5940米,污水主管网5689米,电缆排管4755(8*PVC-C160)米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茹河街(朝那街-长安路)、泰和北路、萧关路、黄甫北路、西城西路、长安路。
第二标段:茹河街(长安路-朝阳路)、光明北路、广安北街、怡园路(茹河街-育红街)德阳北路。
第三标段:茹河街(德阳北路-S202省道)、商业街、朝阳北路、东关北路、东山街、
第四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1)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到场的建造师须一致(建造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以备开标现场核验)。
(2)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开标现场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一致(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以备开标现场核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发【2016】64号文件规定,界定为有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0日,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证件(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证)、彭阳县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工程招投标信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马成智
联系电话:0954-70112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55-3988073    18909556840 
地址:中卫市中宁县观园壹号A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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