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0 截至日期:2017-03-30 所在地区:宁夏/银川市 浏览次数:29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庆区月牙湖乡大塘北村幸福村庄给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己由银兴经发【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月牙湖乡大塘北村幸福村庄给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己由银兴经发【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兴庆区本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庆区月牙湖乡大塘北村幸福村庄给排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大塘北村幸福庄点
2.3 招标规模:主要铺设给水管道约700米,排水管道约4600米,配套建设化粪池和检查井
2.4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2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谢绝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投标人参加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为保证本招标项目按期完工,选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投标单位参与本工程建设,本项目采用预收履约保证金的方式验证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缴纳:贰拾万圆整(¥200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持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网银进账单加盖公章)到兴庆区招标办(兴庆区人民政府十楼1017办公室,电话0951-6029213)换取保证金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开标现场一律不接受其投标。(收款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川市新华支行;账户:1060 2907 2914;注:转账时在进账单备注或附言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或标段,保证金需以公司对公账户缴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3月16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的4.2扫描件(以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951-6891120。
4.2施工企业报名时需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13时30分(招标人自当日13时开始接受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交易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质疑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18295105280 范伯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0951-6029213 严 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范伯瑞
电话:18295105280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陈瑾 宁亮
电话:18909593065 15809600704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