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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5  截至日期:2017-03-30  所在地区:福建/福州市  浏览次数:519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工程南区教学实验楼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函[2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工程南区教学实验楼项目(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函[2013]3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工程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区学府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812.9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909.61 m2、地上建筑面积22903.33m2),建筑高度23.9米,总投资概算为944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三期工程南区教学实验楼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地上6层,地下室1层。总建筑面积26812.9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909.61 m2、地上建筑面积22903.33m2)。包括地下室及上部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工程。其中弱电智能化工程只施工管道、盒、桥架、金属软管预埋。不含电梯、弱电设备及线缆、电力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18.663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目标为争创“闽江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1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6层及以上的含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及以上地下室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住宅或宿舍、商住楼等建筑工程)。
注: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业绩指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业绩与其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②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工业厂房、住宅或宿舍、商住楼等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的。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2017年3月21日17时00分通过工程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4.1.0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000元,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含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银行保函③或担保保函④或投标保证保险;⑤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本招标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重新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资质若符合本公告的要求的,无需重新报名申请,但必须在2017年3月21日17:00前持招标文件的购买凭证原件到报名地点换取相关资料,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已购买招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本公告的要求的,请至报名地点办理退款手续。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大学新区学府路3号
邮编:350000
电    话:0591-22863048
联 系 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932051、87932053,传真:0591-87932053
联系人:黄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山海大厦南向13层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
电话:0591-8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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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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