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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5  截至日期:  所在地区:广西/河池市  浏览次数:39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都安县下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下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发改审批[2016]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贷款、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农发行贷款93%、地方政府自筹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都安县下坳镇。
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2020年)处理规模500立方米每天,远期(2030年)新增处理规模1000立方米每天,总处理规模达1500立方米每天,近期建设沉沙井120个,近期敷设污水收集管网5公里。
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池、提升泵房、配套管网、DMBR双膜内循环生物反应处理系统、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设备间等其他设施;格栅、水泵、污泥脱水机、管路、阀门、电气、电缆、仪表等其它配套设备;要求采用经可研评审通过的DMBR工艺(双膜内循环生物反应处理系统工艺)。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工期 15 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4月至2017年 12 月。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范围及施工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①初步设计时间:自合同签订,收到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后20日历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格栅池、提升泵房、DMBR双膜内循环生物反应处理系统、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设备间等其他设施;格栅、水泵、污泥脱水机、管路、阀门、电气、电缆、仪表、管网等其它配套设备,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设计业绩:201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大于1200万元(含120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管网工程)。
施工业绩:201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项目造价大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造价在500万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管网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至2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进行报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实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发售,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同一人。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 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彭博(水利类0771-5539841)、胡格川(交通类0771-2610593)、王懋(工程类、铁路类0771-5678542)、财务科(0771-2610536)。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7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0天内,潜在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购买文件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7.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7.4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20-017301040014782
联系电话:0771-261053
7.5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由哪一方提交。
8.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8-5212359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8-5226511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8-5271523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镇安街21号                             
邮    编:   530700                        
联 系 人:    唐雪夏                       
电    话:   189778826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中路8-22号             
邮    编:547000                          
电    话:0778-2256868                    
联 系 人:韦仁铁                          
传    真:0778-2259168                     
                
招 标 人:都安瑶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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