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17 截至日期:2017-04-10 所在地区:江苏/无锡市 浏览次数:30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少年宫易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少年宫易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少年宫易地新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发改许社[2014]2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少年宫,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太湖新城清舒道与秀水河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规模:硬质铺装面积约9300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给375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6700平米,雨水管最大管径为DN600,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300。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985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道路、雨污水管道、景观及绿化(含2年绿化养护)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1、[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2、[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5年来项目经理在本企业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650万元的景观绿化及室外市政工程,有效期以验收合格证明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中标通知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的造价为准,并且在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需体现沥青道路及雨污水管线工程内容)。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项目各参建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招标办诚信库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即企业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即:主体方)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体方在职员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7日 9:00 时至2017年03月21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4月10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健康路77号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顾工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 编:214000
联 系 人:袁丽萍
电 话:0510-85886808
传 真:0510-8588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