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由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遥县人民政
1.招标条件
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由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遥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已结束,特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邀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SXWCWF-2017-001Y
2.3建设地点
平遥县东外环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县城,起点与南外环路相交,终点与G108国道相接。
2.4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等。
2.5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0年)
2.6完工验收交付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1885.73万元,其中:
(1)建筑工程费:18675.1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89.43万元;
(3)基本预备费:1621.2万元。
2.8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的模式进行运作,平遥县人民政府(下称“政府”)授权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住建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住建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平遥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期,约定项目公司在合作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本项目相关设施完好、无债务、不设置担保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885.73万元,其中,平遥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以货币方式出资656.57万元,占项目公司1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3720.57万元,占项目公司85%的股权。注册资本金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三十日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17508.56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方式筹集,具体融资工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2.9回报机制:政府支付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4.邀请单位名称: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联合体:北京首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17号环能科技617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采购邀请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
6.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平遥县顺城路197号财政局三层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项目资料目录
7.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7.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7.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7.4可行性研究报告、产出说明。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柳根西街行政审批大楼
邮编:031100
联系人:郭团宝
电话:1530354404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环能科技
邮编:030006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3134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