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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28  截至日期:2017-04-18  所在地区:黑龙江/双鸭山市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黑龙江省胜利农场艺体馆附属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胜利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胜利农场艺体馆附属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胜利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2.2建设规模:新建地面硬化面积14007.5平方米及地面铺设,排水管1877米。
2.3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总工期6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网上报名截图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6号4楼42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14:00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胜利农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6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23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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