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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3-30  截至日期:2017-04-14  所在地区:河南/南阳市  浏览次数:40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召县光明路(县医院至西滨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召县住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召县光明路(县医院至西滨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召县光明路(县医院至西滨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NXHGC-170315
2.3建设地点:南召县城
2.4建设规模:南召县光明路县医院(K0+000)至西滨河路(K1+664)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全长1664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全段埋设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等地下管道;拆除原人行道彩砖路面后重新铺设芝麻灰花岗岩人行道;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树木栽植;全段车行道铺设沥青砼路面等。
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
A施工标段、B监理标段
其中施工标段分为:
A1标段:县医院(K0+00)至人民路(K0+540)段长长540米道路升级改造:主要建设任务是拆除原人行道彩砖路面、埋设雨水、污水、给水(过路)、强电、照明、电力、通信等地下管道;重新安装芝麻灰花岗岩路缘石、铺设芝麻灰花岗岩人行道;原人行道两侧各缩窄1.5米变为车行道,重新浇筑钢筋砼路基;安装路灯、标志标牌、绿化树木栽植等工程任务。
A2标段:人民路(K0+540)至黄洋路(K1+200)段长660米道路升级改造:主要建设任务是拆除原人行道彩砖路面、埋设雨水、污水、给水(过路)、强电、照明、电力、通信等地下管道;重新安装芝麻灰花岗岩路缘石、铺设芝麻灰花岗岩人行道;原人行道两侧各缩窄1.5米变为车行道,重新浇筑钢筋砼路基;安装路灯、标志标牌、绿化树木栽植等工程任务。
A3标段:黄洋路(K1+200)至西滨河路(K1+664)段长464米道路升级改造: 主要建设任务是拆除原人行道彩砖路面、埋设雨水、污水、给水、强电、照明、电力、通信等地下管道;重新安装芝麻灰花岗岩路缘石、铺设芝麻灰花岗岩人行道;原人行道两侧各缩窄1.5米变为车行道,重新浇筑钢筋砼路基;安装路灯、标志标牌、绿化树木栽植等工程任务。
A4标段:县医院(K0+00)至西滨河路(K1+664)全段车行道破损路面修补及铺设细粒式沥青砼(4厘米厚)、及全段标线布置等任务。
以上标段具体施工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B监理标段:该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A施工标段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4投标人需提供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
4.5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项目工程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4.8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项目招标报名期间);
4.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B监理标段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5能提供近两年来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6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4.7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项目招标报名期间);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A施工标段须携带:⑴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⑶资质证书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⑺报名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⑻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⑼2013、2014、2015年度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B监理标段须携带:⑴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⑶资质证书;⑷项目总监的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证;⑸项目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⑹2013、2014、2015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⑹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⑺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提供3份)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A施工标段:2000元(不含图纸)/标段;B监理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南召县黄洋南路)。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7-66913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7-60559888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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