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4-26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303G1700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学府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1】12
项目编号:SG0303G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学府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发【2011】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学府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富华街南、教育路东。
2.3建设规模:22619.85㎡
2.4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学府嘉园小区2#、3#、4#、5#、1#附跨、3#附跨、5#附跨、4#附跨、大门及博物馆、外网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外网(采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工程。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3、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员(工长)岗位证书;
3.2.4、安全员(2人):具备安全员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5、质量员(1人):具备建筑工程质量员岗位证书;
3.2.6、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专业为建筑工程并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带有缴纳日期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自2016年10月1日后的6个月交费清单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证明中的一种,其中缴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及明确的具体日期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官方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社保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投标登记的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的一切活动。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且报名时要求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到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18日至2017年 4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在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小班子人员证件(并提供带有缴纳日期的2016年10月1日后的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建造师的职称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及《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网上报名成功提供截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7年 4 月18日至2017年 4 月26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2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8.1投标人网上监管系统登记人员与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中所报名的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宁市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李欣、 王凯奇
电 话:0451-510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