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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26  截至日期:2017-05-18  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浏览次数:50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陈巴尔虎旗自来水厂新建及管网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巴尔虎旗自来水厂新建及管网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以陈政发【2017】3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陈巴尔虎旗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前来投标。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采购批准文件编号:陈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0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以及配水工程。其中:
1、取水工程:
新建水源井4眼,3用1备,单井出水量4000m3/d,并配套水源井泵房4座,水源联络管,输水管道及巡检道路等。
划定水源保护区(水井建成后由环保局划定),建设水源地保护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
2、净水厂工程:
拟建水厂对原水中铁锰、氨氮、耗氧量等超标物质进行处理,设计一座工艺先进的生态直饮水处理系统。水厂设计规模约1万吨/天;厂区内主要建(构)筑物有净水车间、综合楼、停车场、柴油发电机房,净水车间内净水设备主要含压力式紫外线消毒设备、调节池、加压泵、自清洗过滤器、多介质过滤器、清水池、二级泵、反渗透膜预处理、反渗透膜、浓水处理装置及废水储存池。
3、配水工程:
(1)梳理改造城区主管、支管以及入户管。其中新修主管道、翻修支管、翻修入户管等。新修主管道35823m,改造支管27602m,入户管20579m。配水工程建设内容:配水管道总长度约74.103km,管径为DN150~DN400,当管径≤DN200选用PE管,管径>DN200选用球墨铸铁管
(2)建设管网监测及控制系统。
2.1.2项目产出标准
1、供水设计标准
(1)水量标准
本工程针对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供水系统进行全方位的供水设计,日供水量约1万吨。
(2)水压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规定城市配水管网的供水水压宜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的要求,其中局部服务水头要求较高的区域可采取自行加压措施解决。不同建筑层数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10m,二层为12m,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4m。消防最小自由水压不小于10m。
(3)水质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统一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并有10富余量,以应付水量水质的变化。
2、净水系统升级改造设计标准
(1)工艺设计标准
新自来水厂出厂水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并有10富余量,以应付水量水质的变化。
(2)结构设计标准
净水厂区内地下水位比较稳定,由该地下水位推算各构筑物抗浮设防水位。
构筑物按池外有土、池内无水和池外无土、池内有水分别计算,在各种负荷组合情况下满足强度、抗烈度或者缝宽度要求,原水池水位宽度控制小于等于0.2mm;加大钢筋保护层厚度,增强钢筋抗腐蚀能力。
(3)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相当于地震烈度6(Ⅵ)度区。但考虑建设自来水厂属于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根据地震部门建议在该项目建设中提高一度设防即设计抗震烈度为7(Ⅶ)度。
3、建筑设计标准
本项目根据工艺性质及有关规范确定,厂区内建筑物设计类别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4、电控设计标准
供电系统设计应确保操作安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人员安全,生产过程中供电的连续可靠、操作简单、维修简便方便;有利于电气设备易于更换,电气设计在保证可靠地基础上,合理配置电气系统,降低建设投资费用和日常电耗目的。
2.1.3建设地点、建设工期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建设工期:计划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工期2年。
2.1.4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058.31万元(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约为5970.41万元,占总投资35;项目债务资金约为11087.90万元,占总投资65,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2.2.5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5年(包括建设期2年)。
2.2.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陈巴尔虎旗自来水厂新建及管网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
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经营权等。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2.2.3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970.41万元(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政府方股权:社会资本股权=5:95。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陈巴尔虎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出资额为:298.52万元,出资时间为:PPP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社会资本出资额为:5671.89万元,出资时间为:PPP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2.4(如有)政府提供补贴金额或补贴金额确定方式为:     万元,补贴形式为:              ,补贴时间为:            。
2.2.5 政府付费金额或付费金额确定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形式为: 现金,付费时间为:每年付费一次。
2.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2已经通过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并回函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3.2.1申请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2提供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需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且投融资能力不低于1.7亿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1.7亿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
3.2.4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3.2.5申请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拥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提供近五年之内(2012年1月1日-至今)的1项目产10000吨及以上供水厂投资、建设或运营的业绩证明材料。
3.2.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3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3.1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含三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财务投资人不得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7 日至2017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证件及资料。
4.2 招标文件、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并召开答疑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 328号 开标区(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5.3 截止时间为 2017年 5 月 1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捌拾万元(80.00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之前。
收 款 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1492 4358 807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
地    址: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邮政编码:021500
联 系 人:任维国
电    话:0470-671314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杜鸿逵、明平林
电    话:13674830301  1584937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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