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采购人名称:灵寿县水务局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水务局 |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西路84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局 13582124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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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175号西二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0311-85522990 18903212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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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灵寿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八标段,第1-3标段:PP管(De 110、De90、 De63)、PE管(De 50、De 20)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第4-6标段:土建工程;第7标段:水泵采购及安装;第8标段:监理标。 |
采购用途:工程建设,解决灌溉问题。 |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县境内 |
工期:9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满足农村灌溉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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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3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以来出具的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具备管道施工安装能力。 2、4-6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给排水施工能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7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8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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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6月30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身份证及各标段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当面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4日9 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4日9 时00分 |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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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0311-85522990 18903212169 |
传真电话:0311-8552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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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搜管网 |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