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3-12-02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254

核心提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海关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关总署(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署财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关海关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关总署(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署财发[201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韶关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1号,环园西路22号

  2.2 建设规模: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对韶关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集体宿舍装修改造。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省外企业须一级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中级以上职称;

  注: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韶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以韶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5)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1 月 29日至 2013 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

  5)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2 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20-81103625

  传 真:020-81103625

  电子邮件:liaoxinyu@customs.gov.cn

  2013年 11 月 29 日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