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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5  截至日期:2017-05-31  所在地区:河北/沧州市  浏览次数:400

核心提示:1.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沧州市动物园北侧规划路(海丰大道-长芦大道)道路排水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

1.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沧州市动物园北侧规划路(海丰大道-长芦大道)道路排水路
灯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道路排水路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招标项目:沧州市动物园北侧规划路(海丰大道-长芦大道)道路排水路灯工程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3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施工;  
2.4 建设地点:沧州市海丰大道以东,长芦大道以西,昊天热力以南,动物园以北;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124天(日历日);
2.7总投资:约3700.00万元;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无;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
人企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
投标申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5日9:30分至2017年5月10日9:30分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30,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现场支付工本费,招标文件费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招 标 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0317-3208658;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裕华区联邦明珠5栋2单元4楼
联系电话:0311-85850295   
18833705686    
联系人:李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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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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