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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1  截至日期:2017-06-09  所在地区:云南/昭通市  浏览次数:33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巧家县白

1.招标条件
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巧家县白鹤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巧家县白鹤滩镇、中寨乡;
2.2项目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取水工程、原水管道(钢管及配套隧洞改扩建工程)、主输管道及水厂建设等,其中:
① 取水坝一座,高3.0m,宽4.0m,坝底高程为1758.50m,设置溢流堰,配置DN800蝶阀及DN200冲砂阀一座;
② 新建第三水厂,建设两组构筑物,每组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m3/d,水厂总规模达到5.0万m3/d,配备废水回收、污泥脱水系统等基础设施;
③新建原水输水管:从新龙洞泉水取水口处,新建DN600-DN800原水输水管(输水能力为5.5万m3/d)一条25.341km,接至第三自来水厂;
④新建主输水管DN400-DN300钢管5230km,配套2500m3高位调节水池一座,200m3减压水池两座;
2.3项目总投资:约5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根据初设方案完成巧家县城第三水厂供水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本,施工过程中设计跟踪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3年1月1日至今需承担过1个及其以上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市政给排水或管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省外企业要求: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3.7信誉要求:
3.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3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保证金要求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5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58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万元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2日至 2017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祥顺嘉园)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l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l  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l  入滇备案登记证原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云南省外企业投标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文件);
l  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单位须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巧家县白鹤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县财政局六楼       
联 系 人:吴凌云                        
电话/传真:0870-71236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号
联 系 人:柏先生、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18508855628、13577115480、0871-6335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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