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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7  截至日期:2017-05-22  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浏览次数:54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第十四师(昆玉市)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兵团第十四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第十四师224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

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兵团第十四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第十四师224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昆玉市)殡仪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99.96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
2.工程规模:殡仪馆建筑面积1682平方米,室外工程:给排水和消防管道、3000米道路及800米围墙灯设施。各类给水管道9600米,排水管道370米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DSSSJSGC20170411-1
第十四师(昆玉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殡仪馆建筑面积1681.62平方米, 3000米道路及800米围墙,各类给水管网9600米,排水管网370米等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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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3.1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需提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建设局准入登记表;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报名注册建造师一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2日 2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5月18日至2017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2.领取方式: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4057026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四师224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娟
联 系 人:贾睿豪
电 话:0903-6561021
电 话:0903-2037535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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