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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9  截至日期:2017-05-24  所在地区:宁夏/吴忠市  浏览次数:62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附属工程已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建[2017]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附属工程已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建[2017]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盐池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盐池县城;
建设规模:新建门房及大门35平方米及室外排水管道、室外电器线路埋设、室外绿化,院内路面硬化、院内绿化及停车场硬化、化粪池、用地红外线内透视墙等附属工程建设。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施工企业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
3.2 投标人须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施工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18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吴忠市)上进行报名,报名时上传资料: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扫描件(外省施工企业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所有报名资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注: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需在两个网站同时报名,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公安局        
地址:盐池县                
邮编:751500                
联系人:徐富                
电话:0953-602000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森林公园鸣柳岛 L岛3号住宅楼4号房                

邮编:750001                                

联系人:吴媛媛
电话:0951-8739521
传真:0951-8739521

2017年05月18日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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