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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2  截至日期:2017-06-06  所在地区:河北/邢台市  浏览次数:20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批复[2017]04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批复[2017]04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县县城,南起育才街,北至斜街北。
2.2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全长249.066米,规划红线20米,一道D600钢筋砼雨水管,一道D500承插式钢筋砼污水管。
2.3招标范围:经查堪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照明工程除外)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并提供以下资料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霍袁斌      联系电话:0319-2275085    15131330263。
4.1.1资质证书(无需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
4.1.2营业执照(无需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
4.1.3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
4.1.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至2017年5月2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整,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5月22日9:00至2017年5月26日17:00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郭梦云、霍袁斌、韩迷学、尹荣利,其中郭梦云为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任县滏阳路任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立静                           
电    话:0319-75192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联系人:霍袁斌
电话:0319-2275085   15131330263
 传真:0319-227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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