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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6  截至日期:2017-06-19  所在地区:青海/海东地区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6】436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
    (2)招标内容:新建建筑物1437.86平方米,主要建设粗格棚间、细格棚及沉砂池附属助建筑物,滤布滤池工作间,加药综合间、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办公楼及传达室。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6301000076003535001001
民和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其他新能源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6日 
结束日期:2018年06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环保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持以下资料至我公司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一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8516870
联系电话:88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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