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08 截至日期:2017-06-28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34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环西路南侧办公楼内部装修项目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西路南侧办公楼内部装修项目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环西路南侧办公楼内部装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南环西路南侧、肇州宾馆西侧
2.3建设规模:装修地上六层楼房一栋,总建筑面积701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共计112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室内装饰、电器、采暖、给排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行贿受贿记录,项目经理本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要求项目经理提供所在企业在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其他要求:
(1)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木研街75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人为本项目项目建造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投标人承诺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2)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工长)、安全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13)本项目投标企业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信息日在招标人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4)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15)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致(提供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页版截图)
人员社会保险证明将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其中的一种进行现场审核:(1)、去当地社保局查询每个人养老保险证明(拍摄成照片)打印件同时拍摄视频材料(查询每个人养老保险证明到当地社保局大厅的指纹查询机器查询,查询结果拍摄成照片并附在报名材料中。视频材料为报名时出示验证使用,如无视频信息将拒绝报名,拍摄要求:在社保局大厅查询个人信息时的视频,视频要求有显示社保大厅名称、环境、工作人员等情况,最后停留在投保人查询结果上,要求拍摄图像清晰可辨,尤其是最后的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并且和打印信息高度一致)。(2)、如企业能通过社保app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报名时由投标人拿手机登录每个人的社保app进行核实。
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期方为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木研街75号)进行投标登记,以上资料不全概不接受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上述报名材料有虚假,保证金不退。并将汇报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肇州县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研街75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罗国栋
电 话:0451-82102296
电子邮件:hljfz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