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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12  截至日期:2017-07-1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大兴镇建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消防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大兴镇建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消防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长隆村第一、第三村民小组。

2.2 工程规模:璧山区大兴镇建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消防设计变更增加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自动报警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及土建工程。其中:电气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柜、消防水泵配电箱、潜水泵配电箱、消防风机配电箱、BTLY矿物质绝缘电缆敷设等;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房排风系统、车库范围排烟排风系统等;自动报警工程主要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等;室外管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水池附属的环网及消防泵房等;

土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砖墙、重力式挡墙、集水坑、排水沟及原部分排水沟和集水坑回填及甲方指定的地下车库四周长约80米,高30cm,宽30cm的条石挡水墙和重力式挡墙下安装Φ300波纹管约50米等。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 223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包括《璧山区大兴镇建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附图》(更改专业:电气、给排水、暖通、结构、建筑、)的全部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进行实施:

(1)污水井、雨水井按Φ700成品塑料检查井实施;

(2)消防水池取水井垫层按C15素混凝土实施,井底、井身、井顶板按C35混凝土实施,盖板按成品钢盖板实施,防水等做法详建建施-15中积水坑大样。

(3)室外排管沟,只实施管道安装和管沟回填。

(4)余方弃置运距1km。

(5)室外雨、污水双壁波纹管管道不实施包封。

(6)室外消防管道按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实施,连接方式采用可靠的电熔焊接或机械连接。

(7)室外水表井按图集05S502-43实施。

(8)排水沟、集水坑按原《璧山区大兴镇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图》(建筑施工设计总说明图号03~06)大样及做法实施。

(9)地下室防水建成部分不需要拆除重建,在已建成部分的基础上增加新防水做法。

(10)新增图纸中原集水坑及部分排水沟在设计变更后需回填,新建集水坑及排水沟尺寸详图纸。

(11)电气图纸、给排水图纸、暖通图纸、土建图纸无设计说明,按原《璧山区大兴镇新区征地拆迁安置房项目施工图》(给排水设计说明图号01~02、电气施工设计总说明01~02、暖通设计施工说明图号01、建筑施工设计总说明图号03~06)实施。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2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7年  7  月10 日  10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年 6 月 16 日18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年 6 月 19 日18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地址:  南岸区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16-11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635444345                       电话:1899600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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