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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14  截至日期:2017-07-07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4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溪场镇集镇特色风貌街区景观工程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5〕36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场镇集镇特色风貌街区景观工程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5〕3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中心集镇建设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永进居委会、东林居委会。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人行道铺装7826平方米,安装景观灯60盏;房屋风貌改造35625平方米;配套绿化、地下综合管网、雕塑及相关设施维修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4 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有关信息,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 7 月 7 日 10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7 日  11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9082774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15号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3-850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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