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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20  截至日期:2017-06-29  所在地区:陕西/咸阳市  浏览次数:29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原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水利项目已由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农业局、咸阳市水利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水利项目已由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阳市农业局、咸阳市水利局、咸阳市水利局咸发改(2017)34号文件精神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市、县级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单位为三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三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三原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水利项目区位于三原县陵前镇、陵前镇南塬、新兴镇和大程镇徐木发展中心。
建设内容包括:衬砌改造渠道43.72㎞,修建各类建筑物1595座,其中:D60渠道2.27㎞,D40渠道41.45㎞,实施及完善低压管道灌溉工程9800亩;改造抽水站2座;整治塘坝1座;新建机井6眼;更换机井水泵2台套。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795万亩。
工程规模为:共计建成高产稳产粮田1.795万亩,概算总投资1867.02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监理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经验。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人民币),图纸售价:2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原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三原县
联 系 人:潘股长
电    话:13991004276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159917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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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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