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30 截至日期:2017-07-24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5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污水管网过江工程井口桶型帷幕灌浆分项工程(第二次)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5]356号文件进行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污水管网过江工程井口桶型帷幕灌浆分项工程(第二次)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5]356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龙河新城污水管网过江工程井口桶型帷幕灌浆分项工程(第二次)。
2.2项目概况:建设场地最高点高程194.7m。最低点高程139.3m,相对高差55.4m。污水过江管道采用在长江支流龙河底部敷设过江管线的方式。设计过河段采用顶管施工,其中III级钢筋砼套管管经d2000,管长256.75m+19.3m(276.05m),过河压力管道选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管,管径DN450,管长451.72m,过河后采用重力流至庙嘴污水处理厂预留检查井,敷设d800双壁波纹管污水管120.1m。两竖井:工作井为80M深:接收井为81m深,护壁为20--25--30cm厚钢筋混凝土。井外龙河水位175米,龙河连接长江。其中,顶管工作井井口高程为194米,开挖直径8.1米、成型直径7.5米。顶管接收井井口高程为194.5米,开挖直径5.6米。二竖井均已开挖25~30米,低于三峡库水位6~10米。
2.3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龙河新城。
2.4招标范围:丰都县龙河新城污水管网过江工程井口桶型帷幕灌浆分项工程(第二次)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相关施工内容。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24 日12时 00 分前将各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丰都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3号 地址:渝北区新南路203号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023-87820071 电 话:023-6757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