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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截流管网工程防护涵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截流管网工程防护涵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排水截流管网工程防护涵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图佳线K251+641.5处、一化走行线K0+630.0处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14年9月5日-2014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竣工验收达到一次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内(2011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投标期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铁路工程或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投标登记当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造价员)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519583,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日9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5-516室

联 系 人:康岩

电    话:0451-88365518 

邮    箱:hxxmgL@163.com

日 期:2014 年8月11日

本文由搜管网www.hqsgw.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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