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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17  截至日期:2017-07-26  所在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浏览次数:52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镇区排污工程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公中镇镇区实施排污工程有关事宜的会

1. 招标条件
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镇区排污工程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新公中镇镇区实施排污工程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设计规模近期(2020年)为375吨/日,远期(2030年)为715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排污管网7834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其中DN300长度为2810米,DN400长度为4209米,DN500长度为815米。建设污水检查井170座,雨水口94座。建设污水处理站2座(永旺镇区和光明镇区各1座)。
2.2 建设地点:五原县新公中镇永旺镇区、光明镇区。
2.3 计划工期:2017年08月15日-2018年04月30日,共计259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
3.3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进建筑企业执行《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开户许可证;
⑤ 联合体投标的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⑥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⑧ 投标人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 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公中镇永旺镇区、光明镇区
邮  编:015100
联系人:邬晓清
电  话:15604788818
电子邮箱:XGzz557000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7-2-102#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许飞
电  话:0478-8270988
传  真:0478-827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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