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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17  截至日期:2017-07-26  所在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浏览次数:529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300G170241.招标条件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工程及10KV变电所工程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编号:SG0300G17024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工程及10KV变电所工程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牡发改审批[2011]10号、[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工程及10KV变电所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对俄园区规划五路以东、东西六路以北。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内容:围墙、化粪池、室外道路及绿化、室外地沟、室外配套管网、综合布线等工程;10KV变电所工程。
2.5总投资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2731万元人民币。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8月14日开工,计划2017年12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138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等工程,工程造价约2576.48万元;第二标段看守所、拘留所10KV变电所工程,工程造价约154.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中:
第一标段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等工程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要求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第二标段看守所、拘留所10KV变电所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6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投标人信用良好,存在异常记录的禁止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必须是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其无拖欠行为,符合牡丹江市规定。外省、市投标人必须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否则无效。);
(7)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1人];
第一标段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等工程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专业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其中: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需要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需要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需要提供造价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第二标段看守所、拘留所10KV变电所工程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专业要求是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需要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需要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需要提供造价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9)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报名成功截图;
(10)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报名时另需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11)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12)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页;
(1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要求在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并同时提供网址、账号、用户名、密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企业联系电话);
(14)第一标段看守所、拘留所室外配套和综合布线等工程投标人近3年(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至少完成1项工程造价2500万元以上的配套工程施工业绩(含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施工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缺一不可。第二标段看守所、拘留所10KV变电所工程投标报名不需要业绩证明。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证企相符,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9室(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购买招标文件进行资质审核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
4.3投标人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投标报名有效时间内登陆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本工程网上报名登记的,开标时拒绝其投标。投标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与网上报名人员和现场递交报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人民币,图纸须保持完好无缺损,招标结束并送还图纸后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如有缺损将酌情扣减押金。
5.3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8.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公安局 
联系人:温凤阁
联系电话:135045376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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