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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31  截至日期:2017-08-22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464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100G17177(CEITCL-HL-ZCGC-170758)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沿边开放临空经济区供热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

项目编号:SG0100G17177(CEITCL-HL-ZCGC-1707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沿边开放临空经济区供热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批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沿边开放临空经济区供热工程第二批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老机场路,由四环桥以东300米(途经新榆地区)至临空经济区内。

2.3建设规模:敷设供热管网约5.4公里。

2.4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工期36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太安东路供热管线工程

管线长度约1100延长米;

第二标段:太安路供热管线工程

管线长度约1400延长米;

第三标段:临空第三大道、临空六路、临空第二大道(管廊内)供热管线工程

管线长度约2900延长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近3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潜在投标人在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提供)及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公共邮箱(账号:zjgj_gg@126.com 密码:zjgj123456)下载)(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1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

(12)企业锁(或账号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13)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变兴路2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招标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9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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