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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31  截至日期:2017-08-05  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浏览次数:415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


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经十五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市新都市区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5】154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G2017SG251
标段名称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
建设规模经十五路道路工程施工经十五路全长811.092米,修建面积18369㎡。雨水管线1284.7米,管径D800、D1000,污水管线1283米,管径D500、D600,给水管线1318.9米,管径DN300,硬化总长811.092,面积7236㎡及预埋管线工程。(上述所有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
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投资1500.00/万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500.00元每标段。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806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王超
电 话: 电 话: 0472-6888016
传 真: 传 真: 0472-686631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zyzb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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