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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02  截至日期:2017-08-08  所在地区: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43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德县江苏大道(安置区)及河东集镇道路两侧外网及附属工程已由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政发改〔2017〕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江苏大道(安置区)及河东集镇道路两侧外网及附属工程已由贵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政发改〔2017〕100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德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贵德县河东乡
(2)招标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05333平方米,商业总面积65687平方米,住宅总面积39646平方米,停车位为735个,项目总基地面积116405.5平方米,实施安置区道路铺装、消防水池及泵房、观景小品、室外电气、室外管网及亮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9338001001
标段名称:贵德县江苏大道(安置区)及河东集镇道路两侧外网及附属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5#、6#、7#、8#、9#、10#、11#、13#、14#、15#给排水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9339001002
标段名称:贵德县江苏大道(安置区)及河东集镇道路两侧外网及附属工程(标段二)
发包内容:除5#、6#、7#、8#、9#、10#、11#、13#、14#、15#给排水工程以外的安置区道路铺装、消防水池及泵房、景观小品、室外电气、室外管网及亮化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标段一:(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3)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标段二:(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3)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第3.4项“其他要求”中所述的资料加盖公章彩色复印件一套(另:保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扫描)。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3日至2017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2号公寓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4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8日 15时00分,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德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德县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2号公寓17层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74-8553324          联系电话:1559739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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