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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07  截至日期:2017-08-14  所在地区:江苏/南通市  浏览次数:45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青墩遗址博物馆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7】243号。招标人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青墩遗址博物馆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7】243号。招标人为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县南莫镇青墩村护国寺东侧。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概算1996.8万元(监理范围内的投资约1296.8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县青墩遗址博物馆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土建、安装、桩基、给排水、钢结构、幕墙、消防、空调、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等专业及相应配套等工程,但不包括布展。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18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6万元。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或江苏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或江苏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监理员;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南通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其它要求: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3、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3、投标人承诺书。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苏建建管(2014)701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或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房屋建筑等相关专业;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市政,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
3、监理员:1名。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在28~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另外,年龄不低于30周岁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县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公管办《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规范(十)》: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到场节点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年08月05日到2017年08月16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及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伍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代建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中坝南路             地 址: 海安县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王子健                  联系人:周健                    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13328080186              电 话:0513-88901386              电 话:0513-81819575、8181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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