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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11  截至日期:2017-09-01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43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已由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7】16号文件批准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已由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民政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总投资251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95.6平方米,建筑层数:单层(局部二层),结构形式:框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附属用房、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等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2017年9月8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共83个日历天(开工当日不计)。

2.3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   

2.4建设地址:海伦市社会福利院院内。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首先登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2 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休息)在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绥化市康庄路路西,碧桂园小区路南,弘坤玉龙小区北侧)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

(1)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要携带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的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告期内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的业绩,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9月1日9时,地点为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伦市民政局

地    址:海伦市海西新区写字楼东厢房二楼北侧

联 系 人:刘岩

电    话:0455-573190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尚志胡同8号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55-81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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