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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16  截至日期:2017-09-08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4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供水用3PE防腐钢管”已获渝发改投[2010]9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供水用3PE防腐钢管”已获渝发改投[2010]9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3PE钢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017年度供水用3PE防腐钢管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采购清单)

3.资质要求

(除要求是原件的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鲜)章,原件备查。)本项目允许生产企业和代理商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3.1 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投标人需提供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该产品(防腐钢管或3PE防腐钢管)(2014年至今)的涉水卫生检验报告或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报告或许可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需提供国际产品质量认证IS09000系列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2015年-至今,投标人有在供水项目中使用的3PE钢管300万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只认可3PE钢管部分,如合同无法反应上述要求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2代理商资质要求:

3.2.1代理商须是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2其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需满足生产企业资质第3.1条要求;

3.2.3代理商需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

3.3投标人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必须在西南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要求货物不超过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承诺(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67702219

传  真:023-6770221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栋507

电    话:023-67703281

传    真:023-67703281

联 系 人:刘先生   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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