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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21  截至日期:2017-08-28  所在地区:宁夏/固原市  浏览次数:54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发[2017]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吉县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发[2017]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吉强镇大滩村
2.3招标规模:计划新建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1座,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采用AAO+MBBR工艺。1、厂内新建项目:粗、细格栅间及提升泵房409.26㎡,配水井、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各1座,生化池、沉淀池各2座,消毒及加药间137.49㎡、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283.35㎡、污泥脱水间264.27㎡各1座,污泥池1座;2、改造项目:对原调节池及提升泵站、曝气生物滤池、一体化净水间进行改造;3、厂内管道敷设:工艺管道1507米,加药管道460米,给水管道861米,排水管905米,雨水连接管120米;4、进厂主管道项目:新建进水阀门井1座,敷设进水主管道580米。
2.4招标范围: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2016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胡永升     联系电话:1399514362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铭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朝阳大厦1-805号
联系人:侯忠元      联系电话:0951-6723085、1890956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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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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