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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24  截至日期:2017-08-30  所在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50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B-02-05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永发改【2017】44号批准

1.招标条件                                                  
  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B-02-05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永发改【2017】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XGJ-YNZB-005,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2285平方米(计容面积23895平方米),其中厂房11850平方米(计容面积23700平方米),附属用房435平方米(计容面积195平方米),同时完成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绿化、路面硬化及停车场等附属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23399910.05元。
  2.3项目总投资:23399910.05元;
  2.4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永政办发〔2016〕68号文件规定:开标当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24 日至2017年9 月 1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服务股【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芬琪15912545958。
  5.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8 月28 日至2017年 9月 1 日(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 至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5.5本项目拟定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5.6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报名处报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建造师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注:法人亲自前往报名时此项不须提交)
(4)营业执照;
(5) 资质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经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核对企业信息,如扫描后不能查证企业信息的,则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8)银行开户许可证;
(9)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专用章);
(10)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11)项目经理劳动关系合同;
(12)投标单位为该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须由投标单位属地养老保险部门出具,近三个月内有效);
 (13)拟派本项目施工标准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按照云建标[2016]387号文件规定一个项目至少拟派一个标准员));
(14)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请附材料说明);
(15)近一个月内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注:须加盖银行单位公章);
(16)根据大政发【2015】36号文件,须提交投标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注:州外企业须提交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日前须在近三个月内)
注:①以上资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交原件核查;②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依规处罚并取消本次投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以上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依规处罚并取消当次投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平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 师                        联系人:王 师
联系电话:15125202456                联系电话:15912545958/1502515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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