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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8-2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市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  1. 招标条件   工程项目九台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九发改审批字【2014】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市住房和城

   1. 招标条件

  工程项目九台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九发改审批字【2014】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监理工程内容:本工程供水规模为2.8万m3/d。将83个二次供水现有泵站改造成21个泵站,改造后泵站更换增加设备,并加设紫外线消毒、水质监测、远程监控等设备;二次供水管网DN50~DN400改造总长163.743km;楼内管网DN20~DN110改造总长229.004km;水表改造61959个;

  2.2监理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3建设地点:九台市市区内;

  2.4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福林小区11栋108室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三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九台市 邮编:130500

  联系人:洪霞

  电 话:8232415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传真:043184262099

  2014年8月28日
本文由搜管网排水工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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