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重点项目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2-08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503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

1、招标条件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崇左市水利局崇水农水〔2014〕86号、崇水农水〔2014〕87号、崇水农水〔2014〕88号、崇水农水〔2014〕89号、崇水农水〔2014〕90号、崇水农水〔2014〕91号、崇水农水〔2014〕9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工程投资计划 3818.86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财政补助、县财政配套等 ,招标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 2014 ]   27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崇左市宁明县板棍乡上蓬村、东安乡双棒村、海渊镇蔗园村、那堪乡那钱村、那堪乡迁隆村、那堪乡自卫村、亭亮乡龙旺村和山荷村
工程规模: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96万亩,新建高位水池3座,调压池1座,总容量为0.28万m³,新建小型泵站5座,安装机电设备8台套,装机功率275kw,铺设管道266.61km
招标范围: 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合同估价约60.2万元
计划工期:共 6个月,自 2015 2 月至 2015 7 月,监理服务期:共 6 个月,自2015 2 月至2015 7 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灌区农田水利工程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发售和投标文件编制监督工作的通知》(桂水招标〔2014〕4号)的规定,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4 12 18 日至 12 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16:30 (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带原件交验。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4 12 25 18:00 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1 8 日上午 10 00 分在
搜管网提供
联系方式

您不是会员,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